各种入户东莞的方式中,还有一种方式是夫妻投靠入户,目前可以经由现行夫妻投靠入户的基本条件是:夫妻双方分居两地(不同省、市、县)或一方为农业户口,另一方为非农业户口性质的,均可申请夫妻投靠入户。
当然,除了投靠入户还有分开户口。其中公民因婚姻、居住等原因分开或共同生活,可申请分户、立户。若来信人购买商品房并居住其中的,其可按购买商品房中的入户条件,申请本人以及孩子的户口一起迁移至房屋所在地立户。
还有要办新生儿入户的,然而需要注意的是,根据省最新颁发的相关规定,提出不得将持有计划生育证明或结扎证明等,作为办理新生婴儿户口登记手续的前置条件。更为简化的是将凭借该出生小孩的《出生医学证明》、父母(或监护人)的居民身份证、结婚证及居民户口簿办理。
公安机关在户口登记过程中,发现政策外生育又未经卫生计生部门处理的,应先办理小孩户口登记,然后将相关信息通报卫生计生部门进行处理,不得影响新生儿入户权益。
另外,新生儿入户东莞,现在还暂未开通网上办理户口登记、迁移业务。
申报出生登记所须材料包括:《出生医学证明》、父母《结婚证》、父母双方的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、计生服务证、入户地镇街(管委会)村(居)委会证明(或集体户所在单位证明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