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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0年东莞市教育局给全市家长的一封信

作者:入户东莞 日期:2020-02-01 19:45 浏览:

给全市家长的一封信

各位家长:

今天是大年初七,在此先向您道一声新年好!

突如其来的新型冠状病毒疫情,打破了我们学习生活的节奏;占据各大新闻媒体头条的疫情消息,也时时牵动着我们的心。疫情发生以来,我们一直挂念全市的师生家长,特别是身处疫区和受到疫情影响的同学及家长。在此,我们衷心祝愿每一位师生家长平安健康、阖家幸福!

我们也知道,很多家长在响应号召做好疫情防范的同时,对假期和新学期的学习生活也有着一些困惑和疑问:开学日期渐渐临近,东莞会不会延迟开学?如果延迟开学,孩子的学业怎么办?家长可以为孩子做些什么?可不可以让孩子去培训机构参加培训?从湖北返莞的家长同学该怎样做才最安全?……

接下来

就让教育君为你一一解答吧

一、开学日期渐渐临近,东莞会不会延迟开学?

为阻断疫情向校园蔓延,确保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,教育部和广东省政府先后发布了关于2020年春季学期延期开学的通知,明确我省中小学、幼儿园2月17日前不开学。我们将根据疫情形势和防控情况,科学研判后再确定具体开学时间。为便于大家做好准备,正式开学时间会至少提前一周通知。所以,为防控疫情、减少外出,尚在外地的家长同学不用着急返莞。

二、延迟开学期间,孩子的学习怎么办?

请家长放心,教育部门和学校早已想在前面,做好了停课不停教、停课不停学”的准备工作!不能面对面在课堂上课,我们就启动网络课堂,开展信息化教学,让孩子们在家也能学习。我们还为高三、初三毕业年级制定了专门的线上教学方案,即使是高三、初三的学生,也完全不必担心!网络课堂高三将于2月10日开启、初三2月17日开启。网络课堂学习的具体方式我们会尽快通过学校告知您的。

三、假期延长,家长可以为孩子做些什么?

为了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,不少家庭选择了“宅”在家。延迟开学,“宅”在家的时间就更长了。这段时间其实也是很多平时没有多少时间“陪娃”的家长培养孩子良好习惯、增进父母子女感情的好时机。建议家长好好利用这个假期,培养亲子关系,做好亲子学习、亲子阅读,引导孩子热爱祖国、关爱同胞、敬畏自然、关心家人、珍爱生命。防控疫情,也可以成为孩子成长的一堂人生教育课。

四、可不可以让孩子去培训机构参加培训?

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,我市已要求各教育培训机构从2020年1月24日起全面停止各类线下聚集型的授课活动。为降低感染风险,在此我们呼吁大家为了健康安全,千万不要让孩子去培训机构参加培训。如发现有培训机构违规组织学生培训,也欢迎家长举报。

五、从湖北返莞的家长同学该怎样做才最安全?

我们一直非常关注关心湖北特别是武汉的师生家长,希望大家都能平安返回东莞。日前,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发出了《致湖北返莞或来莞朋友的倡议书》,根据疫情防控的要求,请从湖北返莞的家长同学本着对自己和他人生命健康负责的态度,一定要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报到、向班主任老师报告,并严格按照指引居家隔离,等确认安全后再返校。在这期间的学业问题,学校会有指引和安排,请家长放心!根据有关法律法规,如瞒报谎报有关信息、不按规定执行防控措施,造成疫情扩大或其他重大损失,您可能需承担法律责任。

六、如果有问题咨询或情况反映,我可以联系谁?

如果您有问题咨询或情况反映,请及时向班主任老师反映;若有心理健康方面的问题需要咨询,请联系学校心理健康老师,联系方式将由班主任老师告知大家。同时,为了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,为了您的孩子和同学们的健康,我们需要清楚掌握每位同学的状况。如果老师经常在家长群里要求您填表、报告,甚至拨打您的电话了解孩子的身体、学业和生活情况,请您一定要理解支持、主动配合。不管在前线,还是在后方,都有一群人在默默为大家保驾护航。

法律责任与义务提醒

2020年1月20日,经国务院批准,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纳入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》规定的乙类传染病,并采取甲类传染病的预防、控制措施。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》第十二条规定,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一切单位和个人,必须接受疾病预防控制机构、医疗机构有关传染病的调查、检验、采集样本、隔离治疗等预防、控制措施,如实提供有关情况。单位和个人违反本法规定,导致传染病传播、流行,给他人人身、财产造成损害的,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。

《刑法》第三百三十条规定: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,拒绝执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依照传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预防、控制措施,引起甲类传染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;后果特别严重的,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。

请记住我们

永远是你们的坚强后盾!

 

 

让我们团结一心,共克疫情!

春暖花开之时,我们再相见
素材来源:东莞市教育局
2020年1月31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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